《专利数据元素标准第1部分:关于用XML处理复审请求审查决定、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和司法判决文件的暂行办法》(局令第43号)
发布时间:2015-06-23 23:24:37  浏览:1146   

[发布:2006.12.7 实施:2007.1.1 有效性:]


国家知识产权局令

 

第四十三号

 

  为完善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体系,制定《专利数据元素标准第1部分:关于用XML处理复审请求审查决定、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和司法判决文件的暂行办法》(ZC 0012.1—2006),现予以发布。该暂行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局 长  田力普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六年十二月七日

《专利数据元素标准第1部分:关于用XML处理复审请求审查决定、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和司法判决文件的暂行办法》


来源:未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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