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专利数据元素标准第1部分:关于用XML处理复审请求审查决定、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和司法判决文件的暂行办法》(局令第43号)
发布时间:2015-06-23 23:24:37 浏览:1146
[发布:2006.12.7 实施:2007.1.1 有效性:]
国家知识产权局令
第四十三号
为完善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体系,制定《专利数据元素标准第1部分:关于用XML处理复审请求审查决定、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和司法判决文件的暂行办法》(ZC 0012.1—2006),现予以发布。该暂行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局 长 田力普
二○○六年十二月七日
《专利数据元素标准第1部分:关于用XML处理复审请求审查决定、无效请求审查决定和司法判决文件的暂行办法》
来源:未知